受检者在防护方面的注意事项
受检者在防护方面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穿戴防护用品、保持体位配合、遵循检查顺序、特殊人群防护、检查后处理等方面。受检者在接受放射检查、核医学检查或介入操作时,需根据检查类型和辐射暴露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一、穿戴防护用品
受检者应根据检查部位和辐射方向,合理选择并穿戴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防护眼镜、铅防护帽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覆盖非检查部位,尤其是性腺、甲状腺、眼晶状体等辐射敏感器官。穿戴时需确保防护用品与身体贴合紧密,避免出现空隙导致散射辐射进入。检查前应确认防护用品的铅当量符合标准,一般防护围裙的铅当量不低于0.25mmPb,颈套不低于0.5mmPb。若防护用品出现破损、裂纹或老化,应及时更换,否则防护效果会显著下降。
二、保持体位配合
受检者在检查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技师或医师的指令,保持指定体位并尽量静止不动。体位移动会导致重复曝光或延长曝光时间,从而增加辐射剂量。对于无法自主保持体位的儿童或意识不清的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应协助固定体位,但协助者需同时穿戴防护用品。检查时受检者应放松身体,避免因紧张导致肌肉僵硬而影响图像质量。若检查过程中出现不适或需要调整体位,应通过通话设备或手势示意,切勿自行移动身体。
三、遵循检查顺序
受检者应按照预约顺序和检查流程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在同时接受多项影像学检查时,应优先安排辐射剂量较低的检查项目,如超声、磁共振成像,再安排计算机断层扫描或X线摄影等辐射较高的检查。若近期已接受过同类检查,应主动告知医师,由医师判断是否确有必要重复进行。对于育龄期女性,应在检查前确认是否可能妊娠,若可能妊娠应推迟非紧急的放射检查。受检者应妥善保管既往影像资料,便于医师对比分析,避免因资料缺失而重复检查。
四、特殊人群防护
儿童、孕妇及育龄期女性属于辐射敏感人群,防护要求更为严格。儿童受检者应使用儿童专用防护用品,并根据体重和检查部位调整曝光参数,尽量采用低剂量扫描协议。孕妇原则上应避免进行腹部和骨盆区域的放射检查,若因病情确需检查,应充分权衡利弊并征得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的同意,同时采取最大限度的屏蔽防护。哺乳期女性接受核医学检查后,应根据所用放射性药物的半衰期,暂停哺乳一定时间。老年受检者因组织器官功能减退,辐射修复能力下降,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五、检查后处理
受检者在检查结束后,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离开检查室,并注意个人物品的整理。若接受的是核医学检查,体内可能残留少量放射性药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避免与孕妇和婴幼儿密切接触,同时多饮水以促进放射性药物的排出。检查后如出现皮肤红肿、恶心、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师近期接受的检查类型。受检者应妥善保存检查报告和影像胶片,按照医师建议进行定期随访复查。日常饮食中可适量增加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E和膳食纤维的食物,有助于机体修复辐射引起的氧化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