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疫苗接种禁忌症有哪些
手足口病疫苗接种禁忌症主要有对疫苗成分过敏、急性发热性疾病、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接种其他疫苗未满14天等。
1、对疫苗成分过敏
若已知对EV71型灭活疫苗中的任何成分如辅料、佐剂存在过敏史,接种后可能诱发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甚至过敏性休克。既往接种同类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应终身禁用。
2、急性发热性疾病
体温超过37.5℃时应暂缓接种,因发热可能掩盖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且机体免疫应答可能受影响。待感染控制、体温正常3天后再评估接种条件。
3、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
包括先天性免疫缺陷病、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软胶囊、他克莫司胶囊等情况,因疫苗无法产生有效保护性抗体,且可能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4、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如未控制的心力衰竭、活动性肺结核、重症肝肾疾病等,此时接种可能加重原发病情。需待疾病稳定至少1个月后再考虑接种。
5、接种其他疫苗未满14天
与其他减毒活疫苗如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需间隔至少28天,与灭活疫苗需间隔14天,避免疫苗间相互作用影响免疫效果。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生健康状况和用药史,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观察过敏反应。日常注意保持手卫生,避免接触患病儿童分泌物,患儿用品需煮沸消毒。流行季节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托幼机构需加强晨检和物品消毒。若出现持续高热、肢体抖动等重症表现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