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切除术后乳房再造时间一般为3-6个月,实际时间受到肿瘤分期、术后恢复、辅助治疗、患者意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早期乳腺癌患者若未接受放疗,可在切除术后立即进行一期再造;中晚期患者需待放疗结束后6-12个月评估组织状态。
需确认手术切口完全愈合,无感染或皮下积液,通常需要2-3个月恢复期,糖尿病患者或吸烟者需延长观察时间。
接受化疗者需结束全部疗程后3个月,接受放疗者需等待放射区域皮肤纤维化稳定,通常需要6个月以上。
心理评估显示适应良好的患者可选择即刻再造,存在明显焦虑或抑郁情绪者建议延迟至心理状态稳定后实施。
再造术前需完善乳腺超声和胸壁评估,术后应穿戴专用压力胸衣,避免剧烈运动影响皮瓣存活,定期随访观察再造乳房形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