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患者在病情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怀孕,但需在孕前及孕期严格监测肺功能、规范用药并避免诱因。
孕前需进行哮喘控制水平评估,完善肺功能检查,由呼吸科与产科医生联合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将β2受体激动剂使用频率控制在每周少于2次。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氟替卡松可作为孕期基础用药,白三烯调节剂孟鲁司特钠需评估风险后使用,禁用含碘制剂和四环素类抗生素。
孕期需加强过敏原回避,保持居住环境湿度40%-60%,接种流感疫苗,避免接触烟草烟雾等刺激性气体。
分娩期需备好雾化吸入设备,硬膜外麻醉优于全身麻醉,剖宫产仅适用于产科指征,产后警惕激素使用对哺乳的影响。
建议哮喘女性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适度有氧运动,定期监测呼气峰流速值,出现夜间憋醒或活动受限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