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患者需达到症状完全控制、肺功能稳定且药物剂量最小化的状态方可怀孕。主要评估指标包括无夜间憋醒、日间症状≤2次/周、急救药物使用≤2次/周、肺功能FEV1≥80%预计值。
连续3个月无喘息、咳嗽或胸闷发作,日常活动不受限,未因哮喘急诊就医。建议孕前使用布地奈德、沙美特罗替卡松等控制药物维持治疗。
近6个月肺功能检测显示FEV1变异率<20%,呼气峰流速昼夜波动<10%。需定期监测并避免接触过敏原、冷空气等诱发因素。
已将吸入激素剂量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如布地奈德≤400μg/天),停用口服激素及妊娠禁忌药物(孟鲁司特)。可考虑换用妊娠B类药物如色甘酸钠。
需由呼吸科与产科联合评估,排除重度哮喘、近期急性加重史。合并鼻炎、胃食管反流等共病需同步控制。
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妊娠期坚持每日峰流速监测,避免接触二手烟、尘螨等触发因素,定期进行产科与呼吸科联合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