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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停止光疗呢?
病情描述:
我女朋友现在在进行光疗治疗,哪些情况需要停止光疗呢?
医生回答专区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 马冬梅 主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光疗需立即停止的情况主要有光敏反应加剧、皮肤灼伤、发热或脱水、眼部不适。


    1、光敏反应加剧


    出现皮肤瘙痒、红斑或水疱等光敏反应加重时需终止治疗。可能与个体对紫外线敏感性差异有关,可遵医嘱使用氯雷他定片、炉甘石洗剂、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缓解症状。


    2、皮肤灼伤


    皮肤出现疼痛性红肿、脱皮等灼伤表现应立即停止。多因照射剂量过大导致,需冷敷处理并外用湿润烧伤膏、磺胺嘧啶银乳膏、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3、发热或脱水


    体温超过38℃或出现头晕口渴等脱水症状时需暂停。常见于全身性光疗,需补充电解质溶液并及时监测生命体征。


    4、眼部不适


    未佩戴防护镜导致畏光、流泪等角膜刺激症状时应中断治疗。需用人工泪液冲洗并排查角膜损伤,必要时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


    光疗期间建议穿着棉质衣物减少摩擦,治疗后涂抹无刺激保湿霜,出现异常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