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后头晕属于常见反应,可能由放射线对前庭系统刺激、贫血、药物副作用或脑组织水肿等因素引起,通常2-3天内缓解。
放射线可能影响内耳平衡器官,导致短暂性头晕。建议保持缓慢体位变化,避免突然起身,可遵医嘱使用甲磺酸倍他司汀改善微循环。
放疗可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血红蛋白降低导致脑供氧不足。需监测血常规,必要时补充琥珀酸亚铁或重组人促红素。
止吐药或镇痛药的神经抑制作用可能诱发头晕。应与放疗科医生沟通调整用药方案,如更换为昂丹司琼替代多巴胺受体拮抗剂。
头部放疗后血管通透性改变可能引发轻度水肿。需影像学检查确认,必要时短期使用甘露醇或地塞米松脱水治疗。
若头晕持续超过1周或伴随呕吐、视物模糊,需立即复查排除放射性脑病。日常建议保持充足水分摄入,起床时遵循"坐起30秒-站立30秒"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