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最佳效果出现在24小时内,实际效果受到服药时间、药物类型、个体代谢差异、是否重复性行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越早服用效果越好,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在24小时内有效率较高,超过72小时后效果显著下降。
含1.5mg左炔诺孕酮的单剂量药物(如毓婷)与含0.75mg需间隔服用的药物效果相当,醋酸乌利司他类药物可将有效时间延长至120小时。
体重超过70kg可能降低药物有效性,肝酶诱导剂(如利福平)会加速药物代谢,呕吐腹泻可能影响吸收。
服药后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需补服,药物仅对当次排卵期前性行为有效,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
紧急避孕药可能导致月经周期改变,建议后续采用避孕套等常规避孕方式,若服药后3周未出现撤退性出血需排除妊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