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主要依据Ann Arbor分期系统,分为I期、II期、III期、IV期,具体取决于病变累及淋巴结区域范围及是否侵犯结外器官。
1、I期:
肿瘤局限于单个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受累,无全身症状。
2、II期:
病变累及横膈同侧两个及以上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及其邻近淋巴结受累。
3、III期:
横膈上下淋巴结区域均受累,可伴有脾脏或局限性结外器官侵犯。
4、IV期:
肿瘤广泛侵犯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如骨髓、肝脏、肺等),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
分期需结合体格检查、影像学及骨髓活检等结果综合判断,准确分期对制定治疗方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