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一般建议进行5-7次B超检查,实际次数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调整,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胎儿发育状况、妊娠并发症风险、高龄妊娠及多胎妊娠等。
孕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若出现阴道出血等异常需增加检查。
孕11-13周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为重要排畸检查。
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心脏、四肢及内脏器官发育情况。
孕28-32周评估胎儿生长指标及胎位,孕36-38周检查胎盘成熟度及羊水量,为分娩做准备。
每次B超检查间隔应遵医嘱,妊娠期糖尿病或高血压等高风险孕妇需适当增加检查频率,避免过度检查或遗漏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