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化疗次数通常需要4-6个周期,具体方案取决于肿瘤分期、病理类型、患者耐受性及治疗效果评估等因素。
早期胃癌术后辅助化疗4个周期,局部进展期需6-8个周期,晚期姑息治疗根据疗效调整周期数。
低分化腺癌需延长至6-8个周期,印戒细胞癌对化疗不敏感可能减少周期,混合型需个体化制定方案。
出现3级以上骨髓抑制或脏器损伤需减量或暂停,老年患者可能调整为3-4个周期,体能状态差者采用单药维持。
每2-3个周期复查CT评估,完全缓解者可缩短疗程,进展病例需更换方案或转放疗靶向治疗。
化疗期间需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配合肠内营养支持,完成治疗后定期随访肿瘤标志物和影像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