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需按孕周完成11-13次产检,关键时间节点包括孕6-8周首次确认妊娠、孕11-13周NT检查、孕15-20周唐筛、孕20-24周大排畸、孕24-28周糖耐量试验及孕36周后每周胎心监护。
孕6-8周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孕11-13周完成NT超声和早期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15-20周进行中期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通过系统超声排查胎儿结构异常,孕24-28周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28-36周每两周评估胎位及胎儿生长情况,孕36周后每周进行胎心监护,孕37周评估分娩方式并完成B族链球菌筛查。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产检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儿电子监护、脐血流监测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建立规范产检档案,避免漏检,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和铁剂,保持适度运动并监测胎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