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B超图判断胎儿性别属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胎儿性别鉴定仅限医学指征需求,如性染色体相关遗传病筛查等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规机构及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孕16周前生殖器发育未完善,B超判断准确率较低,即使孕晚期也存在因胎位等因素导致的误判可能。
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可能导致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破坏人口性别结构平衡。
仅建议存在血友病、杜氏肌营养不良等性连锁遗传病风险的孕妇,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性别相关产前诊断。
建议孕妇定期进行规范产检,关注胎儿整体发育情况而非性别,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