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导致不孕不育的药物主要有烷化剂类抗肿瘤药、抗抑郁药、激素类药物、免疫抑制剂等。这些药物可能通过影响生殖系统功能、干扰激素水平或损害生殖细胞精子质量等途径导致生育障碍。
环磷酰胺等烷化剂可能直接损伤卵巢或睾丸功能,导致不可逆的生育能力下降,使用这类药物前建议与医生充分沟通生育力保存方案。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长期使用可能影响性功能与排卵周期,出现月经紊乱或勃起功能障碍等症状,需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
长期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可能抑制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导致睾酮或雌激素分泌异常,表现为闭经或精子数量减少等症状。
甲氨蝶呤等药物可能引起睾丸萎缩或卵巢早衰,使用期间需要定期监测生殖激素水平与精液质量等指标。
有生育需求者使用上述药物前应咨询生殖医学科医生,必要时可考虑生育力保存措施,用药期间严格遵循医嘱并定期进行生育功能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