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通常建议在孕6-8周开始首次产检,后续产检频率根据孕周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具体安排与胎儿发育、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
孕6-12周需完成建档及基础检查,包括血常规、B超确认宫内妊娠、甲状腺功能筛查等,排除宫外孕及评估胚胎活性。
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羊水穿刺,孕20-24周完成大排畸超声,监测胎儿结构发育及孕妇血糖血压指标。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胎心监护,孕36周起每周评估胎位、骨盆条件及分娩方式,预防妊娠高血压等并发症。
存在慢性病或多胎妊娠等高风险因素者,需提前至孕4-5周开始监测,并增加产检频次至每周或每两周一次。
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产检,保持均衡饮食并适度运动,避免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出现腹痛或阴道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