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DHA建议从孕中期开始补充,持续至哺乳期结束,每日摄入量可参考200-300毫克,具体补充时间需结合个体差异、膳食摄入量、医生建议等因素调整。
妊娠13周后胎儿神经系统快速发育,此时开始补充DHA有助于脑细胞增殖。优先选择藻油DHA或深海鱼来源,避免过量摄入可能存在的重金属风险。
胎儿脑发育进入高峰期,持续补充DHA可促进视网膜和认知功能完善。合并妊娠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
母乳喂养阶段继续补充DHA能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建议选择不含EPA的纯DHA制剂,避免影响新生儿凝血功能。
素食或鱼类摄入不足的孕妇需提前至孕早期补充,存在早产风险的孕妇可能需要更高剂量,均须经临床营养师制定个性化方案。
建议通过三文鱼、沙丁鱼等食物自然摄取DHA,同时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功能,出现恶心或腹泻等不适及时就医调整补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