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1、孕周限制:
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后实施,最佳时间为停经35-49天,孕囊直径≤25毫米。
2、禁忌评估:
患有哮喘、肾上腺疾病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禁用,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排除禁忌。
3、用药方案: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须在医生监护下分次服用,观察妊娠组织排出情况。
4、风险提示:
可能发生不全流产或大出血,用药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失败者需及时清宫处理。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术后注意休息并遵医嘱复查,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