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器疱疹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以怀孕,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风险评估与干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病毒活动性、母婴传播概率、抗病毒治疗时机、产道感染防控。
妊娠前需确认无皮损复发,单纯疱疹病毒IgM抗体阳性提示近期感染,建议延迟受孕。急性发作期可通过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等药物抑制病毒复制。
分娩时产道病毒暴露可能引发新生儿疱疹,剖宫产可降低传播风险。孕晚期每日服用伐昔洛韦可减少病毒排放量。
频繁复发者建议妊娠36周起持续使用阿昔洛韦,哺乳期可选择乳汁分泌量少的泛昔洛韦。禁用福沙那韦等妊娠C类药物。
临产前需进行病毒PCR检测,活动性感染产妇应选择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需隔离观察是否出现发热或皮肤疱疹。
计划怀孕前应完成血清学检测,妊娠期间每月复查HSV抗体滴度,避免无保护性行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