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收腹裤一般建议穿戴4-8周,实际时间取决于分娩方式、恢复情况、骨盆状态及腹直肌分离程度等因素。
1、分娩方式:
顺产产妇可于产后2周开始穿戴,剖宫产需待伤口愈合后使用,通常需3周以上。
2、恢复情况:
盆底肌评估良好者可缩短穿戴周期,存在尿失禁或器官脱垂症状需延长至12周。
3、骨盆状态:
耻骨联合分离超过10毫米时,需配合骨盆带使用至疼痛消失,约需6-10周。
4、腹直肌分离:
分离两指以上者应持续穿戴至康复训练起效,通常需8周以上,同时需避免卷腹类动作。
穿戴期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睡眠时须取下,配合凯格尔运动及腹式呼吸训练效果更佳,出现皮肤过敏或呼吸困难需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