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妊娠,实际适用时间需结合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1、孕周限制:
临床指南建议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的宫内妊娠,孕囊平均直径≤25毫米时成功率较高。
2、孕囊评估:
需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等情况,孕囊过大会增加流产不全风险。
3、健康条件:
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疾病患者禁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需谨慎评估。
4、用药禁忌:
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止使用,青光眼、高血压患者需医生严格把控。
实施药物流产前必须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等全面检查,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