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患有急性传染病、严重慢性疾病、生殖系统炎症、接受放射治疗或化疗期间不建议怀孕,存在酗酒、吸毒等不良生活习惯时也需暂缓妊娠计划。
流感、风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需治愈后3个月再考虑怀孕,治疗期间可遵医嘱使用奥司他韦、阿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
糖尿病血糖未达标或高血压控制不佳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需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以下,血压稳定在130/80mmHg以下再妊娠,可使用胰岛素、拉贝洛尔等药物调控。
盆腔炎、宫颈癌前病变等疾病可能增加流产风险,需完成规范治疗并复查正常,治疗期间可能涉及左氧氟沙星、保妇康栓等药物使用。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后需间隔至少6个月,待卵巢功能恢复后再备孕,期间需定期监测AMH值评估生育力。
计划怀孕前建议进行孕前检查,调整作息规律,补充叶酸等营养素,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保持健康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