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怀孕,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全程接受内分泌科与产科联合管理。
孕前需完善糖化血红蛋白、眼底检查及肾功能评估,将血糖控制在空腹4.4-5.6mmol/L、餐后≤7.8mmol/L,调整降糖方案为胰岛素治疗。
妊娠期需每周监测血糖谱,每3个月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定期进行胎儿超声及胎心监护,预防巨大儿或胎儿生长受限。
禁用口服降糖药,改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孕期安全制剂,根据血糖变化动态调整剂量。
重点预防妊娠高血压、酮症酸中毒及感染,产后需重新评估血糖代谢状态,部分妊娠糖尿病可能持续存在。
建议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适度运动与均衡饮食,定期进行糖尿病并发症筛查与营养门诊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