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常规产检安排主要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受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健康状况、医院建档流程、高危妊娠因素等影响。
孕6-8周需完成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孕11-13周进行NT超声检查和早期唐筛,此阶段重点排除宫外孕及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15-20周需完成中期唐筛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孕24-28周完成糖耐量试验,该阶段主要监测胎儿结构发育及妊娠糖尿病。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胎心监护,孕36周起每周产检评估胎位及入盆情况,孕37周后增加胎心监测频率,重点预防早产及监测胎盘功能。
高龄或高危孕妇需提前至孕5周确认妊娠,双胎妊娠需缩短产检间隔,妊娠高血压患者需增加尿蛋白和血压监测次数。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按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等基础项目,合理补充叶酸和铁剂,保持适度运动并记录胎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