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若无医学指征不建议进行疫苗接种,必须接种时需在医生评估后选择孕中期(13-27周)相对安全期进行,常见需谨慎考虑的疫苗有破伤风疫苗、流感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
妊娠前12周是胎儿器官发育关键期,除狂犬病疫苗等紧急情况外应避免接种,风疹疫苗等减毒活疫苗绝对禁忌。
孕13周后经产科与感染科联合评估,可考虑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需监测体温与宫缩情况。
妊娠28周后仅建议接种流感灭活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低热或注射部位疼痛等轻微反应。
产后哺乳期可补种孕期延误的乙肝疫苗等哺乳期安全疫苗,接种后建议观察婴儿有无过敏反应。
所有疫苗接种前需提供完整妊娠检查报告,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活动并加强胎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