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自愈时间一般为2-8周,实际恢复周期受到放射剂量、肺部基础疾病、个体免疫力、治疗干预等因素影响。
低剂量放射暴露引起的轻度炎症可能在2-4周缓解,高剂量放射治疗导致的肺损伤需更长时间修复。
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病等基础病变者,自愈周期可能延长至6-8周,且易遗留肺纤维化。
免疫功能正常患者恢复较快,放化疗后骨髓抑制或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炎症消退时间可能超过8周。
糖皮质激素可缩短急性期症状持续时间,但纤维化期需联合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等抗纤维化药物干预。
恢复期建议保持低强度有氧运动,摄入高蛋白饮食,定期复查肺功能与胸部CT评估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