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经规范治疗后可以怀孕,但需根据心脏功能、肺动脉压力及既往手术情况综合评估。
心功能Ⅰ-Ⅱ级且无严重肺动脉高压者可考虑妊娠,需在孕前完善超声心动图及运动负荷试验,孕期每3个月复查心功能。
肺动脉收缩压超过50mmHg属于妊娠禁忌,中重度肺动脉高压患者妊娠期死亡率较高,建议严格避孕。
已行根治手术且无残余分流者相对安全,若存在未闭合的室间隔缺损或复杂先心病术后,需由心外科与产科联合评估。
华法林等抗凝药需在孕早期更换为肝素,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应在孕前3个月停用。
建议所有先心病患者在孕前接受多学科会诊,妊娠期间严格监测血压、血氧及胎儿发育情况,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