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一般需要7-12次,具体频率根据孕周分为孕早期每4周一次、孕中期每2-4周一次、孕晚期每周一次,实际安排受孕妇年龄、基础疾病、胎儿发育等因素影响。
妊娠12周前建立档案,完成NT超声、血常规等基础项目,高龄或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频次。
16-28周进行唐筛、大排畸超声等关键检查,妊娠糖尿病筛查需在24-28周完成。
28周后重点监测胎心胎位,36周起每周进行胎心监护,前置胎盘等特殊情况需加密检查。
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的孕妇,检查间隔缩短50%,必要时住院监测。
建议孕妇按时记录胎动变化,出现腹痛、出血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避免剧烈运动并保持均衡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