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通常在孕12周后开始检测微量元素,检测时间主要与孕周数、营养状况、基础疾病、地域饮食差异等因素有关。
孕早期胎儿需求较低,孕12周后随着器官发育对铁、锌等元素需求增加,建议首次检测安排在孕12-16周。
存在孕吐或偏食的孕妇需提前检测,妊娠剧吐可能导致钾钠失衡,需通过血清检测及时干预。
合并贫血或甲状腺疾病者应在建档时检测,缺铁性贫血孕妇需监测血清铁蛋白,甲减患者需关注硒水平。
高海拔地区建议增加碘筛查,沿海地区需关注汞含量,检测频次可调整为每8-12周重复。
建议孕20周后每3个月复查微量元素,日常注意摄入动物肝脏、海带、坚果等富微量元素食物,检测异常时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补充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