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适用性需结合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及个体健康状况评估。
药物流产最佳时间为末次月经后35-49天,此时孕囊直径多小于25毫米,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用药成功率较高。
需经阴道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异位妊娠及葡萄胎等异常情况,孕囊过小或过大均可能影响药物效果。
严重贫血、肾上腺疾病或长期糖皮质激素使用者禁用,青光眼、哮喘患者需慎用前列腺素类药物。
用药后需监测阴道出血量及腹痛程度,完全流产率约90%,失败或不全流产需及时清宫处理。
药物流产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按时复查血HCG及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