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耐量试验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前体重、家族糖尿病史、既往妊娠史、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影响。
孕前体重指数超过标准值的孕妇可能需要提前至孕16周进行筛查,建议通过饮食控制和适度运动维持合理增重。
直系亲属有2型糖尿病史的孕妇需在首次产检时进行基线评估,必要时在孕早期重复检测。
曾有妊娠期糖尿病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建议在孕12周内完成首次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超声提示胎儿生长加速或羊水过多时,需立即进行糖耐量检测排除未诊断的妊娠期糖尿病。
检测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空腹8小时后于早晨完成抽血,期间避免剧烈活动并遵医嘱按时完成后续血糖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