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术可能由心脏骤停、呼吸停止、溺水窒息、电击伤等原因引起,可通过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电除颤、高级生命支持等方式治疗。
心脏骤停可能与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意识丧失、脉搏消失等症状。治疗需立即进行胸外按压,药物可使用肾上腺素、胺碘酮、阿托品。
呼吸停止可能与气道梗阻、中枢抑制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发绀、胸廓无起伏等症状。治疗需开放气道并人工呼吸,药物可使用纳洛酮、尼可刹米、洛贝林。
溺水窒息可能与水吸入肺部、喉痉挛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口鼻泡沫、皮肤苍白等症状。治疗需清除气道积水后复苏,药物可使用多巴胺、地塞米松、呋塞米。
电击伤可能与电流损伤心肌、呼吸肌麻痹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烧伤痕迹、心室颤动等症状。治疗需先断电再复苏,药物可使用利多卡因、碳酸氢钠、甘露醇。
心肺复苏后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异常及时就医复查心电图和血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