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畸胎瘤患者可以正常怀孕,但需根据肿瘤性质、大小及位置综合评估。畸胎瘤对妊娠的影响主要有成熟性畸胎瘤、未成熟畸胎瘤、肿瘤体积压迫、卵巢功能受损等因素。
多为良性肿瘤,直径小于5厘米且无并发症时通常不影响妊娠。定期超声监测肿瘤变化即可,无须特殊处理。
恶性畸胎瘤需手术切除并完成化疗后再考虑妊娠。未治疗可能发生转移,伴随腹痛、消瘦等症状,需使用顺铂、依托泊苷等药物联合治疗。
直径超过10厘米的畸胎瘤可能压迫子宫或输卵管导致不孕,需腹腔镜手术切除。术后3-6个月评估卵巢储备功能再备孕。
手术或肿瘤本身可能损伤卵巢组织,表现为月经紊乱或AMH值下降。可通过冻存卵子、激素替代治疗等方式保留生育能力。
计划怀孕前应完成妇科超声和肿瘤标志物检查,妊娠期每8-12周复查肿瘤情况,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卵巢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