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育迟缓症不属于严格定义的残疾范畴,但部分严重发育迟缓可能符合残疾评定标准,需结合具体功能障碍程度评估。
发育迟缓指儿童在运动、语言、认知等领域落后于同龄人,而残疾强调因先天或后天因素导致持久性功能缺陷。
我国残疾评定以《残疾人分类和分级》为依据,需经专业机构鉴定,单纯发育迟缓未达到功能障碍标准时不纳入残疾。
轻度发育迟缓可通过康复训练改善,重度合并脑瘫等器质病变时可能被评定为智力或肢体残疾,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约半数发育迟缓儿童经早期干预可追赶上正常水平,持续存在多重功能障碍者才考虑残疾认定。
建议家长定期进行儿童发育筛查,发现异常及时转诊至儿童康复科或发育行为儿科,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