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量试验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主要筛查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早期或重复检测。
所有孕妇在孕24-28周需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采血检测血糖值。
存在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孕妇,建议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筛查,必要时孕中期重复检测。
孕早期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或随机血糖异常者,需立即行糖耐量试验确认诊断。
出现多饮多尿、体重增长过快等糖尿病症状时,无论孕周均应及时检测。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试验当日空腹8-14小时,静坐等候采血期间避免剧烈活动,结果异常需配合医生进行营养干预与血糖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