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怀孕后至少需要进行5次孕期检查,常规产检时间分别为孕12周前、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及孕37-40周,实际检查次数可能因高危妊娠、胎儿异常等因素调整。
建立孕期档案,完成NT超声检查及基础血液检测,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评估妊娠状态。
进行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监测胎儿发育指标,必要时建议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
完成系统超声排畸检查,评估胎儿器官结构发育情况,同时检测妊娠期糖尿病。
每2-4周监测胎心胎位,筛查妊娠期高血压,评估胎儿生长速度及胎盘功能。
孕期应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补充叶酸和铁剂,避免剧烈运动,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