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可通过甲状腺功能筛查、症状观察、高危因素评估、定期产检等方式早期发现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由妊娠期生理变化、碘缺乏、自身免疫疾病、甲状腺结节等因素引起。
妊娠6-8周应进行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检测,亚临床甲减孕妇需每4周复查,甲亢孕妇需每2-4周监测甲状腺功能。
甲减表现为乏力怕冷便秘,甲亢表现为心悸多汗手抖,出现不明原因胎动异常或体重增长异常需警惕甲状腺问题。
有甲状腺疾病家族史、既往流产史、1型糖尿病或自身免疫疾病者属高危人群,建议孕前即开始甲状腺功能监测。
每次产检应触诊甲状腺,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或胎儿生长受限需排除甲状腺疾病,必要时进行甲状腺超声检查。
孕妇应保证适量海带紫菜等含碘食物摄入,避免过量十字花科蔬菜,发现颈部增粗或体重异常波动应及时就医复查甲状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