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一般建议治疗后1-3个月复查,实际复查时间受到病情控制情况、治疗方案、年龄因素、并发症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病情控制
出血量减少且周期规律者可适当延长复查间隔,持续异常者需缩短复查周期。
2、治疗方案
药物调整期间需每4-6周评估疗效,稳定用药后可每3个月复查。
3、年龄因素
围绝经期患者建议每2个月复查激素水平,青春期患者可适当延长间隔。
4、并发症风险
合并贫血或子宫内膜病变者需增加复查频率,监测血红蛋白和超声变化。
日常保持月经记录,避免剧烈运动,出现大出血或头晕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