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期间可以治疗牙周病,但需优先控制牙周炎症后再调整正畸方案,具体处理需结合牙周病严重程度、正畸阶段、患者口腔卫生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牙周探诊深度小于4毫米时,可通过龈上洁治配合口腔卫生指导控制炎症,正畸治疗可同步进行但需缩短复诊间隔。
探诊深度4-6毫米需先完成龈下刮治,正畸加力应延迟至牙周指标稳定,治疗期间建议使用冲牙器和间隙刷辅助清洁。
伴牙槽骨吸收超过根长1/3时需暂停正畸,先行牙周手术重建支持组织,待骨缺损修复后再评估是否继续正畸。
出现牙龈增生或牙根吸收时需调整矫治力,必要时拆除托槽改用隐形矫治器,同时配合盐酸米诺环素等局部药物控制感染。
正畸期间每日使用含氯己定漱口水,避免食用粘性食物,定期进行牙周维护治疗可降低炎症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