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子宫内膜癌且肿瘤局限于子宫内膜、分化程度高、无肌层浸润及远处转移的患者可考虑保留生育功能,主要评估因素包括肿瘤分期、病理类型、患者年龄及生育意愿。
仅IA期(FIGO分期)子宫内膜样腺癌患者适合保留生育功能,肿瘤须局限于子宫内膜且无宫颈或附件受累,治疗需结合大剂量孕激素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或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
高分化子宫内膜样腺癌(G1级)是保留生育功能的前提,中低分化或非子宫内膜样癌(如浆液性癌)需排除,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行子宫内膜活检评估疗效。
40岁以下且有强烈生育需求的患者可评估保留功能,需排除林奇综合征等遗传风险,治疗期间需联合二甲双胍改善胰岛素抵抗并监测排卵功能。
患者须具备正常卵巢功能及输卵管通畅性,治疗前需完成生育力评估,完成生育后建议切除子宫以降低复发风险,保守治疗期间需严格避孕直至完成生育计划。
保留生育功能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子宫内膜变化,完成生育后建议手术根治,日常需控制体重并避免雌激素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