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有空腹血糖检测、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孕妇空腹8小时以上静脉血糖≥5.1毫摩尔/升可初步怀疑妊娠糖尿病,需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确认。
口服75克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毫摩尔/升,或2小时血糖≥8.5毫摩尔/升可确诊妊娠糖尿病。
任意时间静脉血糖≥11.1毫摩尔/升且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时,可作为诊断依据之一。
糖化血红蛋白≥6.5%可作为辅助诊断指标,但孕期红细胞代谢变化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
建议妊娠24-28周常规进行糖筛检查,确诊后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和血糖监测控制病情,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