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应从怀孕6-8周开始,主要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超声检查、传染病筛查、甲状腺功能检测等。
怀孕6-8周需进行首次产检,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重点排查宫外孕、葡萄胎等异常妊娠。
怀孕12-28周每4周检查一次,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开展唐氏筛查、大排畸超声等畸形筛查项目。
怀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重点监测胎位、胎盘功能及孕妇血压血糖等指标。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率,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脐血流监测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建立规范的产检档案,按时完成11-13次产前检查,合理补充叶酸、铁剂等营养素,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