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骨折的伤残等级通常为九级至十级,具体等级需根据骨折愈合后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畸形愈合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1、九级伤残
若骨折后遗留下肢长度差异超过2厘米,或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通常评定为九级伤残。
2、十级伤残
骨折愈合后存在轻度畸形或关节活动受限,但未达到九级标准时,多评定为十级伤残。
3、影响因素
评定需结合X线片、肌力测试及日常生活能力评估,开放性骨折或合并神经损伤可能提高伤残等级。
4、鉴定流程
须在骨折临床治疗终结后3-6个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专业评估。
建议在康复期定期复查,通过物理治疗和营养补充促进骨骼愈合,最终伤残等级以专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