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口服液对病毒性肺炎可能有一定辅助作用,但对细菌性肺炎无效。抗病毒口服液主要用于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染,其有效性受病毒类型、病程阶段、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
抗病毒口服液成分如板蓝根、连翘等对部分呼吸道病毒有抑制作用,但对新型冠状病毒、腺病毒等效果不明确。
发病48小时内使用可能缓解症状,若已出现肺部实变等重症表现则效果有限。
细菌性肺炎需使用抗生素治疗,此时抗病毒口服液无效且可能延误病情。
重症病毒性肺炎需配合雾化干扰素、静脉用更昔洛韦等专业抗病毒药物综合治疗。
出现发热咳嗽超过3天或呼吸急促时应及时就医,避免自行用药。肺炎患者需保证营养摄入并充分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