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温可选择口腔或腋下,口腔测量结果更接近核心体温但易受饮食影响,腋下测量操作简便但准确性略低。
将体温计置于舌下闭口3分钟,测量前30分钟避免进食冷热饮,结果比腋下高约0.3-0.5℃,适用于意识清醒的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
体温计需紧贴腋窝皮肤夹紧5分钟,测量前需擦干汗液,结果较口腔低0.3-0.5℃,适合婴幼儿及无法配合口腔测量者。
口腔测量易受呼吸频率、近期饮食干扰;腋下测量受衣物厚度、夹持力度影响,剧烈运动后需静息15分钟再测。
腹泻患者建议腋下测量,呼吸困难者禁用口腔测量,新生儿推荐肛温测量,电子体温计需定期校准。
测量后及时清洁体温计,不同部位数据不可直接比较,持续发热超过3天或体温超过39℃需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