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妊娠高血压患者在血压控制稳定且无严重并发症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二胎,但需严格评估心血管风险、肾功能状态、既往妊娠结局及当前用药情况。
需由产科和心内科联合评估,重点检查尿蛋白、眼底血管及心脏功能,既往有子痫或胎盘早剥史者风险显著增加。
孕前3个月应维持血压低于140/90mmHg,可遵医嘱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缓释片等妊娠安全药物,禁用ACEI类降压药。
孕早期每2周监测血压及尿蛋白,20周后改为每周监测,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诊。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但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建议37-38周终止妊娠,需提前制定剖宫产预案。
计划妊娠前3个月需补充叶酸,孕期保持低钠高蛋白饮食,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波动曲线,避免体重增长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