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发作期通常需要连续雾化治疗3-7天,具体疗程受病情严重程度、药物反应性、合并症控制情况及肺功能恢复进度等因素影响。
急性重度发作需延长雾化至症状完全缓解,轻度发作可能缩短疗程。峰流速值持续低于个人最佳值60%时需持续治疗。
对β2受体激动剂反应良好者可较快减量,存在激素抵抗现象需调整方案。雾化后1小时FEV1改善率不足12%提示需延续治疗。
合并呼吸道感染或胃食管反流者需延长疗程。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等上气道疾病未控制会影响雾化疗效。
日间症状消失后仍需监测夜间症状和PEF变异率。肺功能指标持续改善是停用雾化的重要依据。
治疗期间应定期复诊评估,避免接触冷空气及过敏原,症状完全缓解后仍需携带应急药物,遵医嘱阶梯式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