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随机血糖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等指标综合判断。
妊娠期空腹血糖≥5.1毫摩尔/升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可能与妊娠期胰岛素抵抗加重有关,需通过饮食控制和血糖监测干预。
口服75克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毫摩尔/升或2小时血糖≥8.5毫摩尔/升,提示存在糖代谢异常,需结合胰岛素治疗。
随机血糖≥11.1毫摩尔/升且伴有典型症状时具有诊断意义,可能与胎盘激素分泌增加有关,需进行胰岛素剂量调整。
糖化血红蛋白≥6.5%可作为辅助诊断依据,反映长期血糖控制情况,需配合动态血糖监测制定个体化方案。
确诊妊娠糖尿病后应定期产检,保持适度运动并遵循营养师制定的膳食计划,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