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可以当妈妈,但需在病情稳定且医生评估后谨慎备孕。红斑狼疮对妊娠的影响主要有疾病活动度、药物安全性、并发症风险、胎儿健康监测等因素。
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是妊娠的基本条件,活动期妊娠可能加重狼疮肾炎或血液系统损害。需通过羟氯喹等药物维持缓解,定期检测抗dsDNA抗体和补体水平。
妊娠前需停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替换为硫唑嘌呤等相对安全的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需调整至最低有效剂量,避免影响胎儿发育。
需重点监测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导致的流产风险,必要时使用低分子肝素。子痫前期发生率较高,建议从孕12周起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
妊娠期需每4周进行产科和风湿科联合随访,通过胎儿超声心动图排查新生儿狼疮。推荐孕34周前完成分娩评估,严重病例需考虑提前终止妊娠。
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间需保证优质蛋白和钙质摄入,避免日晒诱发皮疹,建议选择三级医院风湿免疫科与高危产科联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