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误服布洛芬需立即暂停哺乳,并密切观察母婴反应。处理措施包括催吐、补液促进代谢、药物拮抗治疗及就医评估,通常由药物残留风险、婴儿吸收量、母亲肝功能状态及用药时间等因素决定。
误服2小时内可尝试催吐减少吸收,但哺乳期女性避免自行使用催吐药物,建议用温盐水刺激咽部诱导呕吐,操作后需补充电解质溶液防止脱水。
增加饮水量至每日2000毫升以上,适当饮用含钾钠的补液盐,促进肾脏排泄药物代谢产物,同时监测尿液颜色和尿量变化。
就医后可能使用活性炭吸附胃肠道残留药物,或静脉注射乙酰半胱氨酸作为解毒剂,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肝功能保护治疗。
立即携带药品包装前往急诊科或产科就诊,医生将根据服药剂量、婴儿月龄及哺乳间隔时间,评估是否需要暂停哺乳或进行血液检测。
哺乳期用药安全需严格遵循医嘱,误服药物后应记录具体剂量和时间,暂停哺乳期间定期挤奶维持泌乳功能,恢复哺乳前咨询医生确认药物代谢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