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及个体差异有关。
1、孕周限制
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后实施,最佳时间为停经35-49天,此时孕囊直径多小于25毫米。
2、禁忌评估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禁用,需通过血HCG及B超排除禁忌症。
3、用药方案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阻断孕激素受体,米索前列醇诱发宫缩排出孕囊。
4、过程监测
用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及组织物排出情况,2周后复查超声确认流产完全性。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流产后应避免重体力劳动,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及时复诊。